1、研究拟订繁荣全市科技事业、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宏观政策和措施,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制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35270;?#31038;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机制,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
3、研?#31185;?#33609;或组织起草地方科技政策草案和科技工作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依法行政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科技法制宣传活动;
4、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等工作的政策措施;
5、研究全市应用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拟订重点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负责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论证、立项评审和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立项评审和实施管理。负责有关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的立项评审和实施管理;
6、 研究提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普工作,负责科普及传播计划的立项评审和实施管理;
7、负责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立项评审和实施管理;
8、负责承办市?#24179;?#39046;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县(市)区科技进步任期目标考核;组织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全国科技工作示范市;
9、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科技局窗口的事项;
10、组织编纂平顶山市科技史志和科技年鉴;
11、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